1.观察员单位——各地市国资委以观察员身份参加本会活动,无需缴纳会费;
2.副会长单位会员——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直接监管的一级企业,中央驻粤独立法人企业,各地市直接监管的部分重点企业,省属文化国资一级企业。上述企业免交会费;
3.理事单位会员——自愿缴纳2万元/年会费,或以相等资源支持本会开展工作的企业;
4.常务理事单位会员——自愿缴纳8万元/年会费,或以相等资源支持本会开展工作的企业;
5.其他层级国企有意向成为单位会员,或自愿给予经费支持而成为理事单位会员、常务理事单位会员的,依据具体情况个别处理。
个人会员条件
1.拥护本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