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治理体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一次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现代化联系起来,揭示了现代化与国家治理的内在密切关系。国家治理现代化既包含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防军队和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的治理,也包含了政府治理、政党治理、市场治理、社会治理、生态治理、第三方治理、源头治理等各个方面的治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既是我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参与者,更是实践者和促进者。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国有企业
首先,国有企业是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主要承担者。
集中力量办大事,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突出优势。国有企业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发展中,起到了主力军的作用。建国初期,我们党通过集中全国资源创办了大批国有企业,把我国从一个一穷二白的农业国,迅速建设成为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化国家,完成了从清朝洋务运动到民国一直未能实现的近代工业化任务,为我国经济实现现代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当前,我国建立了涵盖从一般的民用轻工业类,到关系未来的生物、信息、工程、新材料、新能源、人工智能等从低到高的全行业国民经济体系,成为全球唯一一个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产值规模高居世界第一,为我国经济安全和独立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国有企业是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重要承担者。
其次,国有企业是我国当前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主力。
改革开放,特别是加入WTO以后,我国经济加速发展,以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机械制造、石油石化、电子电气为核心的支柱性产业迅速发展,国有企业起到了主体作用,并带动了我国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了产业引领作用。国有企业还是我国企业技术进步的主要引领者,是我国科技创新体制的主要承担者。2011年以来,中央企业的科技研发投入一直占到全国总研发经费的1/4强,中央企业累计拥有有效专利和发明专利每年增长量超过30%,中央企业国家级的研发机构超过700个,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占到一半以上。中央企业在载人航天、探月工程、深海探测、高速铁路、特高压输变电、国产大飞机等领域,以及核电、风电、电动汽车等设备制造及产品研发方面达到或接近全球领先水平。中央企业通过在战略竞争领域的创新发展,有效带动相关产业向产业链的高端转移,引领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国有企业是我国以经济现代化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推动者。
其三,国有企业是我国基础民生、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提供者。
国有企业在世界各主要国家均承担市场失灵领域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承担起反经济周期的任务。在我国,国有企业除承担起保障我国国防安全、实现经济独立自主以外,在公共服务领域,如粮棉储备、城市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领域,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基础服务。不仅如此,国有企业还在援疆援藏、精准扶贫、区域协调发展等涉及国家民生保障的重大战略任务中起到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结对帮扶246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入定点扶贫资金超过75亿元。
此外,国有企业还是公共财政的稳定提供者,2018年全国国有企业上缴税金46089.7亿元,占全国税收总额在1/3以上。国有企业除了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充实公共财政外,早在2001年,我国就启动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减持、充实社保基金的改革,2009年启动了国有企业境内外IPO上市,划转实际发行数量的百分之十的国有股权由社保基金持有,2019年又开展了全国国有企业集团层面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试点工作。目前全国国有企业国有股减转持充实社保基金,占财政性净拨入的1/3强。国有企业是实现我国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社会稳定器。
促进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处理好五个基础关系
一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紧紧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大幅减少行政审批,加大简政放权、减税降费的力度,更有效地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充分激发经济活力。
二是改革、开放与稳定的关系。
改革、发展、稳定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三个重要支点,缺一不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在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我们要谦虚地借鉴与吸收世界一切先进文化的积极成果,进一步以开放促发展,以发展促稳定。
三是政府、国有资本出资人与国有企业的关系。
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进一步加快政企分开,进一步促进企业以市场需求为中心配置经营资源,明晰政府、国有资本监管与国有企业之间的权责边界,明确各方责任,正确处理授权经营和加强监督之间的关系。国有企业要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不断增强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国有资本。
四是国有企业与市场机制的关系。
国有企业具有多重属性,既有完全竞争领域的市场化业务,也有非市场化的公共服务及保障型性的业务,还有战略竞争性业务,有些业务还相互交叉,会发生动态转化。国有企业进行市场化改革,必须对国有企业及其相关业务进行分类,分类改革、分类监管。此外,为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目标,国有企业还应该注意处理好高质量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与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关系。
五是国有企业与其他类型企业的关系。
2002年党的十六大就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当前,国有企业在基础性、保障性及战略竞争领域引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民营企业在解决就业,繁荣市场,促进国际经济交流,实现税收等多方面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国有与民营企业互有优势,也各自存在体制机制的问题,既存在完全竞争领域的竞争,也存在大、小企业,内向型与外向型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互补。实现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要坚持“竞争中立”原则,促进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改进各自经营机制,实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我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更是国有企业的重要责任。
首先,在国家宏观政策层面。
一要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现代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就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为此,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面向实践、面向未来,适应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发展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调整和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要加快市场体系建设。
实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要求,就必须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公平竞争制度。”为此,需要进一步深化市场机制改革,改善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竞争平台。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市场规则,建立公平、开放、统一、有序的市场体系,减少和打破各类市场壁垒,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要加快重点领域改革,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的“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要求,加快相关行业改革,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提升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能力。
三要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的步伐。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我国经济腾飞的一个秘诀,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件法宝。加入WTO以来,我国实现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经济社会进步,中国的成功归功于自身努力,也得益于全球化,既是全球化的受益者,也是塑造者。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为此,要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的深度和广度,加紧落实一系列重大开放举措,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高度自信地全面提升我国对外开放水平。
四要进一步转变政府机构职能。
适应深化改革和进一步对外开放的要求,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进一步推进政府机构的改革,加快政府机构职能转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为此,要进一步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减少政府直接行政干预市场和企业经营的行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进一步减税降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社会就业和居民收入增加,对冲经济下行压力、做好“六稳”工作。
五要推动全国国有资本一盘棋协同发展。
国有资产属于全民所有,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实行国家统一所有,分级监管体制。其中,中央企业在涉及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领域,如军工国防、全国性重大基础设施、战略竞争、跨区域协调发展发挥主要作用;地方国有资本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地区基础设施、地方民生改善、促进地方特色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协调、快速、健康发展,加快实现我国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加快政府职能部门与下属企业脱钩,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统一、监管制度统一、统计核算统一、考核分配制度统一、落实保值增值责任统一、激励约束统一。此外,还要实现国有资产在全国层面的战略协同,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以产权为纽带,实现中央企业与中央企业、中央企业与地方国资的一盘棋发展,全面提高国有资本营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其次,在国有企业层面。
一要加快市场化改革步伐。
坚持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方向,要加快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出资人、企业决策层、经营管理层、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权力制衡和协同机制,使国有企业加快实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生产经营管理机制,实现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市场化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企业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二要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授权经营体制改革。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在进一步推动政企分开、防止内部人控制的基础上,加快国有资产出资人机构自身改革,实现监管不缺位、不越位。为此,国有资产出资人机构需要加快职能转变,突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大力减少行政化审批与管理,对国有企业分类授权经营,既充分发挥企业经营的积极性,又保证授权与约束的平衡,促进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三要加快国有企业自主创新机制建设。
国有企业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发挥基础作用,在我国实现跨越式发展起引领作用,在一般性竞争领域起竞争力的支撑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健全国家实验室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为此,国有企业要尽力破除影响自主创新体制机制性障碍,不断缩小与世界先进企业的差距,努力改变核心技术、关键设备和零件受制于人的局面,促进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和全社会创新发展。
四要促进企业更多地履行社会责任。
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不仅体现在企业实力、规模和效益上,更体现在对社会责任的践行。国有企业在积极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需要更加积极地履行社会责任,在实现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作出更多的贡献。
五要以自觉加强党的建设引领发展。
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根”和“魂”,新时代国有企业要引领时代,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就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高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提高效益和效率,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发挥顶梁柱作用。(经济参考报)
转自:“现代国企研究”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