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强化正向激励为导向,国资委考核分配工作多向发力,助推中央企业在高质量发展征程中迈出坚实步伐。这一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深入实施并持续优化,考核导向更加全面清晰;这一年,《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一适应、两挂钩”的工资决定机制落实落地,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这一年,股权、期权、分红权激励举措稳妥推进,中长期激励力度不断加强……
伴随深改进程的持续加速,考核分配制度在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动力系统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20年,在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的关键性节点上,新时代新任务为改革顶层设计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国资委进一步提出“两利三率”指标体系,即在保留净利润、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3个指标的基础上,将新增营业收入利润率、研发(R&D)经费投入强度2个指标,考核方式大幅优化。面对新时代新使命,如何在更高层面推动考核分配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为落实“两利三率”任务要求,中央企业考核分配工作如何推进?对此,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孟建民接受《国资报告》专访。
考核分配改革成效显著
《国资报告》:2019年中央企业考核分配工作取得了哪些显著成效?
孟建民: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积极应对复杂严峻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充分发挥考核分配导向激励作用,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一是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不断完善。各中央企业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不断强化业绩考核对企业经营发展质量效益的正向引导,做稳增长提质量表率。立足自身功能定位,各中央企业更加突出效益效率、创新驱动、实业主业、国际化经营、服务保障等导向,科学构建体现高质量发展的考核指标体系。
二是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各中央企业加快健全职工工资决定机制,牢牢把握“一适应、两挂钩”原则,不断健全企业职工工资管理制度。此外,企业积极推进工资总额分类管理,积极探索实施多种形式的工资总额分类管理,激发企业改革发展活力。为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企业大力实施核心人才中长期激励,积极建立健全多元化的长效激励机制,不断激发人才队伍活力。统筹做好负责人薪酬福利保障,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水平看,不同考核等级形成阶梯式差距,体现了“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的鲜明导向。
三是市场化经营机制持续深化。各中央企业结合自身改革发展实际,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积极探索职业经理人薪酬市场化改革,稳步落实董事会考核分配职权,不断提升董事会履职能力和公司治理水平。
四是考核分配监督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各中央企业坚决落实巡视审计整改要求,从严从实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落地,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高质量成果。企业在积极开展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同时,还注重“举一反三”,确保发现问题不留死角、整改工作深入到位。针对方方面面反映出的考核分配领域问题,企业建章立制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力求做到源头治理。
《国资报告》:如何认识业绩考核在中央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下,新的业绩考核制度如何更好引领企业发展?
孟建民:业绩考核是国资委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重要职能和抓手,对于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引导中央企业履行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业绩考核工作不断探索创新,在推动中央企业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提高经济效益、提升发展质量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九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明确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作出部署,明确要求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高质量发展对坚持和完善业绩考核制度提出了新要求,为此,2019年,我们对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进行进一步完善。新的考核制度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坚持、两个突出、四个健全”。
“一个坚持”,就是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两个突出”,就是突出企业功能定位和突出创新驱动。“四个健全”,就是健全目标弹性管理机制、正向激励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和考核协同机制,在进一步完善国资委内部协同机制的同时,强化与委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
六个“进一步”推动制度体系成熟定型
《国资报告》:新时代背景下,请您谈谈中央企业考核分配工作面临哪些新任务?下一步,考核分配工作如何更好地筹划改革举措?
孟建民: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上升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形成了所有制、分配制度和资源配置方式三位一体、有机统一的基本经济制度框架。这是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内涵做出的重要发展和深化,是对社会主义分配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确立了分配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更高定位,对全面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央企业考核分配工作必须准确把握“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核心要义,从更高层面统筹谋划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具体而言:
一是始终坚持按劳分配在初次分配中的统领地位。中央企业收入分配坚持按劳分配的统领地位,就是要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要求,健全“一适应、两挂钩”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持续推动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加大工资增量向一线职工,特别是一线科研、高技能人才的倾斜力度。
二是持续健全各类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有效机制。中央企业要更加重视和提前研究各类要素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和影响,要充分发挥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激励作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更加注重规范分配秩序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积极作用。中央企业要从维护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的高度,健全规范中央企业收入分配秩序相关制度体系,要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下大力气推动三项制度改革,确保中央企业内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群体之间,中央企业职工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合理适度。
《国资报告》:展望未来,您认为考核分配制度体系建设将面临哪些重点工作?
孟建民:小智治事,大智治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改革更多面对的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对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更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强,相应地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更重。”谋划新时代中央企业考核分配工作,必须坚持制度建设与制度执行并重。
一是加强考核分配制度顶层设计。多年来,在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的共同努力下,陆续完成了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薪酬及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职工工资总额管理、中长期激励、三项制度改革、企业年金等政策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考核分配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基本构筑完成。未来一个时期,国资委将主要从六个方面推动中央企业考核分配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即六个“进一步”:进一步健全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强化正向激励,统筹薪酬福利保障,进一步健全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中央企业职工工资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市场化导向的中长期激励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中央企业收入分配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由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薪酬和职工收入分配事项的制度体系。
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力。关于制度执行,一些中央企业内部还存在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中央企业要切实提升内部管理水平,让好制度及时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成为企业改革发展的推动力。还有一些企业对制度缺乏敬畏的问题。中央企业一定要强化制度意识,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制度落实,实现从“制之优”通向“治之善”。
把握契机推动改革落实落地
《国资报告》以问题为导向,2020年中央企业考核分配工作面对哪些短板和不足?
孟建民: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专项行动的开局之年。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对做好2020年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特别是明确提出业绩考核要强化“两利三率”考核。对标要求找差距,中央企业考核分配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些企业营业绩考核导向不够突出,精准性仍需提高;一些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不到位,工资该高不高、该低不低的结构性矛盾和管理人员高水平大锅饭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一些企业收入分配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一些企业中长期激励政策工具运用还不全面、不充分。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国资报告》:结合“两利三率”目标要求,2020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如何落地执行?
孟建民:2020年,中央企业面临的形势严峻复杂,各企业要以新制度实施为契机,确保国资委主要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一是按照新的考核导向调整优化考核指标。今年,国资委党委提出了“两利三率”五个主要经营指标,考核指标调整首先要落实这一任务要求。对于净利润指标,除个别处于特殊发展阶段的企业,其他企业均要考核。对于利润总额指标,企业要结合考核目标档位,与工资总额预算实施联动。资产负债率要继续作为约束性指标写进业绩责任书;营业收入利润率和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是短板的企业,要纳入考核。
二是按照提质增效稳增长要求积极确定考核目标。今年中央企业确立了积极的经济效益增长目标,企业要抓好分解落实,同时要密切关注经营环境变化,强化考核目标执行分析和评估,及时掌握关键指标序时进度,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是完善内部考核制度做好政策衔接。中央企业要在理解、吃透精神的基础上,抓紧修订企业内部考核制度,把考核导向、考核原则原原本本、完完整整地传导下去,做好政策的衔接。同时,要加强集团内部部门横向协同、系统上下联动,形成政策合力。
此外,国资委今年将结合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增强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要求,优化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体系,研究落实管理定性指标评价,加强与业绩考核的有机衔接,更好发挥绩效评价的全面评判、体检诊断和行为引导作用。
《国资报告》:2018年颁布出台的《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围绕企业工资总额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建立健全“一适应、两挂钩”工资决定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创新。2020年如何进一步深化工资决定机制改革?
孟建民:国资委和中央企业要在认真总结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机制、优化程序,全面深入推动“一适应、两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落地,切实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保障。
一是合理安排2020年工资总额预算。今年,高质量稳增长压力较大,各中央企业要围绕落实好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提出的主要经营目标要求,进一步强化工资效益联动,科学合理做好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国资委也将进一步加强考核分配联动,加大对利润总额贡献大、投资回报好等高质量发展企业的工资总额激励力度,对完成超额利润的给予适当工资总额奖励。
二是切实落实备案制管理的主体责任。2020年,力争实现全部商业一类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商业二类企业备案制管理。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尤其是商业一类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抓紧制订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已经实施备案制的企业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商业二类企业可以研究本企业备案制管理办法,申请实行备案制管理。
三是持续完善内部工资总额分类管理。中央企业要从企业总体功能定位出发,研究细化内部不同功能定位、不同业务单位、不同发展阶段子企业的工资总额分类管理政策举措。国资委也将进一步统筹好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持续完善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分类管理机制,不断增强工资总额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国资报告》:人才队伍建设是中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创建世界一流的重要支撑。下一步,如何持续保护和激发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孟建民:针对企业家,今年国资委将在系统总结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对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在现有政策框架内,做一些改进,最大限度保护和激发企业负责人干事创业积极性。
针对技术型人才,国资委将继续稳妥推进实施股权、期权、分红权激励,加大对中央企业关键人才的中长期激励力度,不断提高关键人才的获得感。
一是全力做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激励支持。国资委将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全面落实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若干激励政策,各中央企业要制定专项规划,积极探索多元化激励方式,推动企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是充分发挥政策工具箱整体激励效能。国资委将积极落实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要求,探索支持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同时,按照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委只审核股权激励整体计划,不再审核股权激励分期实施方案(不包含主营业务整体上市公司)。各中央企业应牢牢把握改革的机遇期,扎实用好中长期激励的“政策包”和“工具箱”,综合施策推动政策落地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尚未“破冰”的中央企业要积极指导符合条件的控股上市公司探索尝试,力争有所突破,已经实施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推广。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可加快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
《国资报告》:“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是企业活力和竞争力的体现。作为国企改革的重点内容,三项制度改革目前进展如何?
孟建民:三项制度改革是国有企业体制机制改进和完善的最重要基础工作,是我们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和基本目标,也是国有企业相比其他所有制企业一个重要的短板。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资委去年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中央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企业选树改革标杆,开展对标诊断,制定改革方案,推进改革实施。截至目前,全部中央企业均制定了分户改革方案,完成了改革顶层设计,但整体推进力度还不够,改革成效还不显著,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中央企业自身发展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三项制度改革是整个国企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国资委2020年推进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我们必须要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国资报告》:面对问题和难点,如何坚定不移推动三项制度改革走深走实?
孟建民: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上,郝鹏同志明确提出三项制度改革是推进市场化经营机制建设的“牛鼻子”,要把今年作为中央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落地年,力争在建立市场化机制上实现新突破。各中央企业要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做好专项行动落地相关工作,推动三项制度改革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三项制度改革是国企改革最重要基础工作和重要工作目标,各中央企业要把三项制度改革放在事关企业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来抓,统一思想,周密部署。
二是聚焦重点难点,有序推进改革。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能不能取得成效,首先是认识和决心,其次是思路和方法。对2020年改革工作,各企业要对照本企业改革方案和改革任务清单,聚焦改革重点难点领域集中开展攻坚,力争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是强化激励约束,传递改革压力。为推动中央企业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国资委正在研究制定中央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评估体系,各企业也要探索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三项制度改革内部评估体系,强化考评结果应用,实施严考评、硬兑现。在推进三项制度改革中要进一步用好用足工资总额“减人不减资”、中长期激励等“政策包”和“工具箱”,增强改革的自觉性和创造性,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强大动力。
文:王倩倩(记者)
来源:《国资报告》杂志2020年第3期
转自:“国资报告”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