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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资国企改革十大事件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国资国企改革的政策指向性更加集中和明确,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国资国企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中智咨询从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性、影响力和平衡性等维度筛选出“2019年国资国企改革十大事件”,记录和解读我国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关键历程。




十九届四中全会指明国资国企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向


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在京举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重要讲话。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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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框架下进一步明确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政策导向,为推进国资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全会强调增强国有经济“五力”(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这是结合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中强调的“四力”(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强调国有企业聚焦参与世界竞争,聚焦创新驱动,是响应全面开放新格局和创新突破的新解释,也体现了中央对国有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高度重视。同时,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例如厘清党委会、董事会、经营层、监事会的之间权责边界,做实董事会等)、发挥“两类公司”功能(例如中央层面“两类公司”试点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地方层面“两类公司”的功能定位等)将是下一步重点解决的问题。


国企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

起航和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2019年1月25日,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座谈会,明确将航天科技、中国石油、国家电网、中国三峡集团、国家能源集团、中国移动、中航集团、中国建筑、中国中车集团、中广核等10家企业作为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同时,高质量发展是2019年中央企业工作的主基调之一,航天科技、中国移动、国家能源集团等中央企业纷纷出台了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并逐渐细化落到实处。12月24-25日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强调,国资委对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将新增营收利润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指标,形成“两利三率”指标体系,引导中央企业更好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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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新一轮国企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与世界一流企业相比,我国国有企业在经营业绩和管控能力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的差距。因此,对标世界一流企业,高度契合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对于全面提升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立与世界一流企业相适应、相匹配的管控体系,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国有企业是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从“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到“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必须更加突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随着2020年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落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将会更聚焦世界一流企业对标,向着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目标不断迈进。


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

正式破冰


2019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强调:“加快国资国企改革”。这是国家层面首次提到“加快国资国企改革”。2019年7月8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批复上海市、深圳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方案及沈阳市加快推进全市国资国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专项工作方案(简称“区域性综改试验”)。此后,上海、深圳、沈阳三地党委、政府按照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区域性综改试验顺利开局。上海、深圳、沈阳分别于8月21日、9月24日、11月7日召开了高规格的区域性综改试验工作启动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并主持会议,对区域性综改试验给予明确支持。2019年12月10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通过加快国资国企改革来解决、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调整”,首次将“加快国资国企改革”与“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调整”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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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双百行动”后的一项标志性国资国企综合性改革行动,区域性综改试验是1+N政策文件落地的创新和深入。“双百行动”侧重在国企层面探索推进综合改革,区域性综改试验则侧重国资的改革,改革的情况更为复杂,这也是鼓励基层创新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上海区域性综改试验将发挥国资国企改革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重要作用,深圳区域性综改试验将国资国企改革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和全力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有力支撑,沈阳区域性综改试验把国资国企改革作为新一轮振兴东北战略布局的重要抓手。目前上海、深圳、沈阳积极制定完善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相关配套政策,上海、深圳已出台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三年行动工作计划、工作路线图和推进时间表。


国企授权放权清单落地

激发微观主体活力


2019年4月28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改革国有资本授权体制方案》(国发〔2019〕9号),是首次以国务院文件形式公开发布的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文件。6月5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国资发改革〔2019〕52号),重点选取了5大类、35项授权放权事项列入《清单》,包括规划投资与主业管理(8项);产权管理(12项);选人用人(2项);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资总额管理与中长期激励(10项);重大财务事项管理(3项)。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与以往工作相比,2019年出台的《清单》主要亮点可以概括为“3个更加”:一是更加明确相关条件和程序,确保授权放权落实落地;二是更加聚焦企业的重点关切,确保授权放权激发活力;三是更加强化分类授权,确保授权放权精准到位。10月29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中央企业开展“总部机关化”问题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突出“两调两转一健全”,聚焦重点任务,抓好整改落实。10月31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开展“总部机关化”问题专项整改工作视频会议,把开展中央企业“总部机关化”问题专项整改作为进一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抓手,作为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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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授权放权清单落地显示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促进了对国企的层层松绑,有效调动和激发微观主体的活力,是实现国企改革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的重要一环,也是国资国企改革“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的具体体现。各地都在积极推进监管事项的取消或下放,真正落实授权放权,给予国企更多的经营自主权。2019年已公布《授权放权清单》的省份有山东、山西、安徽、河南、广西、宁夏等。尽管某些领域的政策松绑限制仍谨慎有余,但分类授权放权是一个动态调整、逐步深化的过程,坚持加大授权放权力度的方向是大趋势。在授权放权的同时,国企自身加强行权能力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也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才能确保“接得住、接得好”。国资委大刀阔斧开展“总部机关化”问题专项整改,正是从根本上解决总部行政机关化问题,为国企转变职能定位、优化管控模式、提高治理能力、打造价值创造型总部提供了有力保障。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操进一步

提速


2019年11月8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稳妥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该指引从操作流程、混资本、改机制、政策支持等角度系统性阐述了央企混改路径及要求。此前,2019年5月,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第四批试点名单,并对推进第四批混改试点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第四批试点企业共160家,其中,中央企业系统107家,地方企业53家,资产总量超过2.5万亿元。10月18日,由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指导、北京产权交易所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共同主办的“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专场推介会”上,共有274个中央企业混改项目集中亮相,拟引入社会资本规模超2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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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推动国资国企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目前在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约70%,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超过60%、利润总额占比超过80%。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的推进力度不一,如上海混合所有制企业占市国资委企业户数超过73%,深圳超过83%,沈阳则不到60%。目前混改进入深水区,遇到的挑战很大,混改过程中存在“混得多,改得少”;“动得多,见效的少”等问题,也面临着混改后如何融合发展、如何管控、如何加强党建等挑战。2019年11月20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在《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 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一文中强调,“对国有独资、全资企业的管理模式已经不适用于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对境内国有企业的管理模式也已经不适用于‘走出去’的国有企业”。事实上,中央对混改的基调是稳妥有序推进,“宜混则混,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并非一哄而上、无序发展。《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的出台,为央企及其所属企业实施混改提供了明确的系统化操作指南,对于混改推进中的“混资本”和“改机制”做了详细说明,有助于混改企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优化管控模式、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等,也为解决混改过程中的相关财税支持政策、土地处置政策提供了参考。目前,北京、上海、四川、江西、山西等多地也都出台了基于地方实际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为地方国企混改全面提速提供了思路清晰的路径指引。下一步需要考虑研究比较不同区域混改操作指引的差异,并总结不同层级混改的经验,以形成可借鉴的“混改范式”并进行推广。


构建国资国企监管大格局

明确时间表


2019年10月10日,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研讨培训班暨工作推进会在京举行。会议要求切实加强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加快打造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以更高站位、更广视野、更强合力推进国资国企事业再上新台阶。11月7日,国资委印发《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11月29日,国资委公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的通知》,力争用2-3年时间推动实现机构职能上下贯通、法规制度协同一致、行权履职规范统一、改革发展统筹有序、党的领导坚强有力、系统合力明显增强,加快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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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明晰了方向。但“统一监管”一直是国资国企改革的难题,在改革实践中,国资监管机构从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的转变仍然不够,国资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够,上下级政府国资监管机构系统建设还不强。2019年国务院国资委以“大国资”理念为引领,出台了一系列完善国资监管体系的相关政策,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明确了时间表,有助于加快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对于整体上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意义重大。


新时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有了

基本遵循


2019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对《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进行了审议,强调要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从组织上、制度上、机制上确保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12月,中组部印发《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同时,2019年1月国资委部署开展“中央企业基层党建推进年”专项行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4月2日,国务院国资委和教育部联合开展的“领导干部上讲台”——国企公开课100讲、国企骨干担任校外辅导员活动在清华大学启动。6月5日、6日、10日,国资委党委分别召开会议对委管央企、委直属机关、委联系的行业协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行动员部署,此后主题教育进入到贯彻落实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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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一以贯之”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形势下加强国企党建工作的重要论断和明确要求,为国有企业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指明了方向。强化党建引领,把党的领导融入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但现实中国有企业加强党的建设过程中面临着党委会、董事会、经营层、监事会权责不明确的问题,需要正确处理好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关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层面获得审议通过(2020年1月5日中共中央正式印发),中央组织部配套政策出台了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标志着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有了基本遵循。


国企正向激励“政策包”、

“工具箱”不断丰富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3月下发;11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激励力度、业绩考核、审批备案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积极支持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调“股权激励对象实际获得的收益,属于投资性收益,不再设置调控上限”,充分调动核心骨干人才的积极性,推动中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12月27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百户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方案》,提出科技型企业工资总额可以实行单列管理,且不列入集团公司工资总额预算基数、不与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大力推行股权激励、分红激励、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虚拟股权、骨干员工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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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是企业最重要的资产,“人”的因素在企业价值创造过程中的重要性与日俱增,是深化国企改革的关键。在此背景下,如何强化正向激励,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及其他市场化工具的运用,强化正向激励,充分释放国企经营者和员工的活力显得十分重要。2019年,国务院国资委围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正向激励的“政策包”、“工具箱”,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大大激发了国企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正向激励政策“政策包”、“工具箱”的不断丰富,也是深化国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体现。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收入分配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列,并上升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三项制度之一。同时,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并强调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表明未来收入分配方式的多元化和分配方向的市场化,也为进一步强化国企正向激励提供了方向性的引导。


“双百企业”纵深推进改革创新

破除堵点


2019年8月2日,《关于支持鼓励“双百企业”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改办〔2019〕302号),在“双百企业”混改方案审批主体、细化“双百企业”公司治理的要求、推动“双百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更加灵活的工资总额管理、支持“双百企业”建立正向激励体系、突破不允许“员工持股上持下”的禁令、加强“双百企业”党建工作、“双百企业”法无禁止即可为、支持“双百企业”用好政策和学习对标优秀企业等方面提出了明确方向和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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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启动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力图通过开展“双百行动”,在“五突破、一加强”的核心领域,打造一批治理结构科学完善、经营机制灵活高效、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的国企改革尖兵。2019年是“双百行动”的关键性一年,302号文的发布吹响了支持鼓励“双百企业”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的冲锋号,针对“双百企业”在推进综合性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做出进一步规定,特别提出“法无禁止即可为”,推动“双百企业”带头创新性改革,为2020年完成“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和实现“在国企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的目标指明了方向。


央企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

迈出新步伐


2019年7月,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丝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重组,中国中丝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无偿划转进入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9月,中国宝武与马钢集团正式联合重组;10月,中国船舶工业集团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官宣筹划战略性重组。此外,5月28日,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标志着本轮跨军地改革中唯一军转企单位转隶改革任务圆满完成;12月9日,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石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市场化改革迈出了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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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重组整合是市场和舆论关注的大热点。2019年中央企业在集团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等方面不断迈出新步伐。截至2019年12月底,央企数量减至96家。中国保利与中国中丝、中国宝武与马钢集团、南船北船等的战略性重组,中国安能、国家管网等的专业化整合,有助于提升行业集中度,实现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但这些只是新时代央企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的崭新开始,接下来在装备制造、煤电、钢铁、有色等多个领域国企战略重组、整合并购力度可能将会更大。


转自:“中智咨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