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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后国企“三基建设”抓什么

关于党建的“三基建设”,一度被冠以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标签,党的十八大以后,一直在极力扭转。国有企业的践行正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要在国有企业落实落地,必须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严起。要同步建立党的组织、动态调整组织设置。要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企业党组织“三会一课”要突出党性锻炼。要让支部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企业党组织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既讲道理,又办实事,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


总书记的这些论述,无不在强调着党建的重要性,并深刻回答了党建抓什么,怎么抓的关键问题,而回答这些问题的落脚点就是党建的“三基建设”。


数据显示,国有企业有4000多万在岗职工、近80万个党组织、1000多万名党员。那么,对于加强党建的“三基建设”,有着这么庞大的党员和党组织队伍的国有企业这几年是如何“严起”的?在哪些方面进行了破和立?


6月25日,在国资委党委召开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大会上,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有一段话诠释了党建在国有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他说:“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国有企业走出了一条极不容易、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发展壮大之路。一部国有企业发展史,就是国有企业千千万万干部职工跟着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奋斗史,也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光荣史。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挑战,国资国企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始终不渝听党中央指挥、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始终不渝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不渝勇于担当、不懈奋斗,不断开创中央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其实,从群众路线到“两学一做”,再到当下正在进行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无不体现着党中央和习总书记对党建“三基建设”的重视。


而作为国有企业,通过这些主题教育集中破立并举,解决了一批诸如基层党建工作中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以及党建行政两张皮的“老大难”问题,切实夯实了“三基建设”。


基本组织:自上而下全覆盖


“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在哪里,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习总书记反复强调的这句话是对党的基本组织的最好诠释。


经党中央批准,在2019年3月启动的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中,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等3个中央单位,以及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等42家中管企业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


迅速地,各地方也效仿开展地方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常规巡视,在很多国有企业内部,一个新的部门“党委巡察办”(或其他名字)也应运而生,一种自上而下的党组织巡视工作全方位覆盖。


由此,就国有企业的基本组织方面而言,党的十八大以来,笔者认为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改革,有些破立并举的意味:


第一,基本实现了“四同步”“四对接”,即党的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


其次,全党范围内进行了补交2008-2016年党费,补交完毕后对党费的收缴基数、用途等又进行了明确,这本身就是加强组织建设的一种体现。


第三,加快推动党的组织全覆盖,国务院国资委专门开展了党组织“应建未建”专项排查治理,向组织建设空白点较多的8家企业发出提示函,对47家需要换届的企业开展专项指导,印发境外单位党建指导意见,开展境外党建督导,最近两年来中央企业新增基层党组织1.76万个,实现了党组织“应建尽建”、按期换届“应换尽换”。


第四,根据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实际,本着因地制宜、便于工作、服务发展的原则,不断调整优化党组织设置。加强党建与技术型、服务型、生产型班组建设相结合,落实把党小组建立在班组上的要求,确保每个班组有党员,以解决党建和生产经营两张皮的难题。


第五,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坚决纠正“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表面化、娱乐化、庸俗化等问题,着力规范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有力强化了党内活动政治功能;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党建”,围绕急难险重工作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责任区创建,组建党员突击队、技术攻关小组,促进基层党建更具时代性、更接地气、更有效果,实践中涌现出中船重工英雄集体、国家电网张黎明等一批时代楷模。


第六,严格落实党组织关系转接规定,清理口袋党员和失联党员,规范流动党员管理,建立了全国联网的党员信息系统,做到了全国一盘棋,而国有企业作为这一盘棋中的重要分支更为规范,切实做到了习近平总书记说的“严起来”。


只有全面提升基本组织能力和活力,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良好氛围,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国有企业的创新优势、发展优势、竞争优势。


基本队伍:人人领任务,心中有责任


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党,就要确保党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关键在人,就要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所以,队伍建设很关键。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好干部的五个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对“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的问题作了深刻阐述。他还指出,有一种现象很值得注意,就是在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一个干部好不好,群众有公论,实践有比较,领导心里也明白,但在具体用人时,结果却与事业需要和群众期盼大相径庭。


十八大以后,在国有企业的组织架构上,提出要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全面推行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进入”就要尽责,“任职”就要履职,“一肩挑”就应该具备两个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和能力,不能降格以求。并且,配强各级党组织书记,各级党组织履行本级党的建设主体责任,多次重申党组织书记为党的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强化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那么,怎么管干部?怎么管好干部?十八大闭幕后不久,紧跟而来的就是八项规定出台。随后,2013年4月19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活动紧紧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自上而下在全党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亦如此。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就是要把“初心”和“使命”融入到企业发展的全过程,贯穿到各个环节,覆盖到各个方面,艰苦奋斗、攻坚克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注入不竭动力。


除此以外,为了“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党中央还做了一件大事,即肃清队伍中的“老虎”“苍蝇”,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习近平同志在担任总书记伊始的三天之内,两次提到对党内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腐败问题要“警醒”。第一次是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指出,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全党必须警醒起来。第二次是2012年11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又一次指出:党风廉政建设,是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国务院国资委提出全面改善党建工作基础条件,在中央企业集团总部全部配齐专职副书记,有条件的中央企业实行党建工作、干部工作合归同一部门管理,中央企业党务部门编制全部达到或超过同级部门平均水平、党务干部全部按照不少于在岗职工总数1%配备、党组织工作经费全部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1%保障,彻底解决了长期困扰基层党建工作的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问题。着力抓好带头人建设,开展专职副书记、基层党委书记示范培训,指导企业对全部党务干部轮训一遍,在中央企业集团总部全面落实党务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同职级、同待遇政策,有效解决了想干不会干、有热情没招数以及动力不足的问题。


在国资委组织的2018年年初的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中,98.3%的干部职工认为“身边党员有党员的样子”,97.1%的干部职工认为“党员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能够挺身而出”,中央企业党的建设得到了显著加强,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基本制度:立“明规矩”,破“潜规则”


长期以来,我们党积累了一些制度建设的经验,但制度不够健全,也缺乏完整性、系统性。党的十八大闭幕不久,习近平同志当选总书记后公开发表的第一篇文章就是《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他指出,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可见其对基本制度建设的重视。


无可厚非,建立健全党内制度体系,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2013年5月,《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发布,使我们党内“立法”有了规矩。2014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指出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2015年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法规文件。《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到的高标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列了六大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2018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修订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尤其是《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发布对基层党支部建设意义重大。


2019年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对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标本兼治,净化政治生态。要立“明规矩”、破“潜规则”,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政治生态不断改善。


在国有企业,把党建工作要求要写入公司章程。并且,在决策程序上,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由此可见,确实是“一条红线”贯穿始终——党的全面领导机制更加健全,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得到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以彰显。


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要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作者为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

转自:“现代国企研究”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