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并不是哪个人凭空想象或创造出来的,它符合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随着发展在市场中必然融合的规律。尤其在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混合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进行了大量混合,这既解决了国有企业如何进入市场的问题,也使民营企业更加规范化。应该说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都作出了重要贡献。
怎样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怎样理解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既是认识上的问题,也是实践问题。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要通过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实现国有经济的发展,但公有经济的积累,既包含国有经济、民营经济的贡献,也包含其他各种经济体的贡献,这些都形成了我国公有经济的重要来源。我国国有资本分配在两个领域:一个领域是公益事业,不以营利为目的。虽然以企业的形式存在,但毕竟带有行政管理色彩,其实这在世界各国都有,管理方式也差不多。另外一个领域是在竞争领域,国有资本不应该以单纯的国有所有制为形态,因为那样可能会引发国家资本和纳税人资本间的冲突,就会形成悖论。
国有资本可选择以混合所有制方式进入市场,伴随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成长一同发展,不过混合所有制企业要和其他企业一样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竞争,不应打上国家标签。国有资本是股东,享有股东的权利,像新加坡的淡马锡控股公司在全球投资很多企业,不一定都控股,也不是国有企业,却为新加坡国有资本的壮大作出了重要贡献。党的十九大提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我理解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国有企业不可能都选择做强做优做大,没有必要也不太可能;二是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有资本在市场上的经营能力,取决于能否通过把国有资本投入混合所有制企业,进一步提升资本回报率。
目前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的目的有两种看法:一种看法认为,通过混合所有制引入市场机制,进而提高企业的活力,提高国有资本的获利能力;另一种看法则认为,要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增加国有企业的控制力和带动力。在我看来,应把这两种看法有机结合起来,在某些特定的行业以国有股为主,吸引非公经济进入,比如像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而对于充分竞争的行业,则不一定非要国有资本控股,应以引入市场化机制为主,做到“宜控则控、宜参则参”。
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新产权制度下的产物,我们既不能把它当成纯国有企业来对待,也不能当成民营企业来对待。厉以宁教授说,“在一定时间内,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民营企业将会三足鼎立,支撑着中国经济,但各自所占GDP的比例将会有所增减,这是正常的”。厉老讲的道理是何等精辟。我们应该给混合所有制企业松绑放权,让它们真正融入市场,这才是国有资本壮大的理智选择。
总结国企改革这些年的经验和教训,发展混合所有制不应一哄而上,也不是一混就灵,但停滞不前一定是没有出路的。国企在改革过程中应通过混合所有制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家精神,为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作出应有的贡献。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这为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指明了方向,极大地鼓舞了大家改革创新、做强做优国有企业的信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企改革顶层设计“1+N”文件体系基本完成,意味着国企改革的“四梁八柱”都已确立进入试点和推广阶段,我们应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推进国企改革和混合所有制工作。正如中央有关文件所讲,改革既要有顶层设计,又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把顶层设计和企业家首创精神结合起来。过去改革实践证明,没有广大企业家的参与,没有广大干部员工的响应,改革是不容易取得成功的。因此深刻理解混合所有制的内涵,真正掌握混合所有制的原则和方法,这对我们正确推行混合所有制非常必要。我们要以改革的名义,将混合所有制进行到底。
来源:经济参考报
转自:“现代国企研究”微信公众号
作者:宋志平(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企业改革发展研究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