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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国企改革专家回顾上海国企改革“先锋”时刻

导 读

改革开放40年来,作为“国资重镇”的上海一直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先锋”。从上世纪90年代率先探索建立国资管理体制到2013年出台全国第一份深化国资改革意见,再到2014年率先试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上海的国企改革在实施进度上一直相对领先,也具有更加鲜明的特征。在这一过程中,上海摸索出了自己的改革路径,也给全国其他地区做出了示范。



天强管理顾问总经理祝波善先生作为国资国企改革领域专家,对于上海的改革历程也有着深入了解。让我们跟随他的解说点评,去回顾上海国企改革历程中那些“先锋”时刻吧!


祝波善 先生


国资国企改革专家、天强管理顾问总经理,拥有近二十年国资国企改革领域研究经验。


率先探索国资监管体制改革


2003年,中央和地方国资委成立,统一了管人、管事和管资产的权利,并以《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依据,界定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能。


不过,上海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已经开始探索建立国资管理体制。


1992年邓小平南方讲话后,按照中央关于开发浦东的决策,上海提出要从做好全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后卫”转为“前锋”,争做改革开放的领先者。1993年7月,上海成立了市和区县两级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在地方国有资产系统中率先启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上海市国资委第一次会议明确,根据拟定框架,上海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将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它是本市国有资产所有权的总代表,依法拥有本市全部国有资产,并对其行使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等四项权能。第二个层次是由市国资委组建若干市一级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授权给这些管理公司作为国有产权的代表机构,行使所有权。第三个层次由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把不同份额的国有资产投入各个经营性企业,从而形成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参股子公司。通过这三类公司依法自主经营,从而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之后,上海通过国有资产授权,先后把工业、商业、建设、农业和交通运输和交通运输系统的19个企业主管局改制成为40个国有资产控股集团公司或大型企业集团。原主管局的政府管理权力分别移交给有关委办内设的行业办公室,社会服务责任则逐步转给社会中介服务机构。


随后,上海于1994-1996 年进行了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期间还于1995年进行了股票期权薪酬制度的改革试点,并在1997年开始加速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实现产权多元化改制;通过一系列抓大放小、择优扶强的举措,使得资产逐步向优势企业聚集。


首推分类监管模式


2013年12月是上海国企改革的又一个重要时间点,拉起了上海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序幕。


2013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国企改革相关内容是重点之一。上海在当年12月17日第一个响应,发布《深化上海国资改革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也被称为“上海国企改革20条”。


祝波善先生介绍说,“这是全国范围内第一个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出台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从国资管理、国资布局、国有企业三个方面确立了未来5年的改革主要目标,是一个非常系统的政策性文件,在全国范围内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带领作用”。


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是这轮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在监管模式改革上的一大亮点。在此之前,中国的国有企业并没有明确的细分,存在定位不清问题,这也给管理和服务带来很大阻碍。


率先试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明确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国务院副总理、前上海市市委书记韩正曾强调,管好资本、放活经营,是新一轮上海国资国企改革的核心所在。2014年,上海率先试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革,并确定国盛和国际集团为两大上海国资运营平台。


“在这轮改革中,上海率先改组并明确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平台的架构设置,并在全国范围内最先开始探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的运作,上海国企改革围绕着提高资本化程度来推进,借助资本市场推进国企改革,这一点很值得关注,因为这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大有裨益。”祝波善先生称。


混改红利不断释放


近年来,上海还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上持续发力。


2014年7月,上海市发布《关于推进本市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与目标、形式与途径。《意见》提出,要求经过3-5年的持续推进,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除国家政策明确必须保持国有独资外,其余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2014年和2015年,上海在国企混改方面展开了一系列动作,其中包括东浩集团与兰生集团的重组;绿地控股借壳金丰投资实现整体上市、华谊集团通过将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双钱股份等案例。


2016年3月9日,上海《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操作指引》正式出炉,从操作角度对之前发布的若干意见进行了细化和进一步落地。


具体来说,上海推进混改有三条路径,一是推进国有企业整体上市和核心资产上市,这也是这轮国资国企改革在推行混改过程中最主要的路径。二是开放性市场化重组联合,就是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革。三是实行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的试点。


祝波善先生强调,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的几年上海在混改方面不断释放“红利”,但上海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仍需深化,尤其在分类改革大背景下,对于一些市场化竞争程度强的企业应该通过切实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不彻底的混改会对国企改革起到相反的作用”,祝波善先生进一步指出, 切实的混改要求国有企业摒弃老旧的企业管理体系,建立新的公司治理体系,还需要将引进的非公有制资本与公有制资本进行有效嫁接。


在推进混改的同时,员工持股也提上日程。2017年的上海国资工作会议提出,要稳妥推进5-10家符合条件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试点员工持股。


来自上海市国资委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上海国企中员工持股企业累计已达338家。混合所有制企业总户数占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比例为68.5%,资产总额占比达86.4%,营业收入占88.9%,净利润占93.4%,已经成为上海国企中最有活力、最有实力、最有发展潜力的部分。


祝波善先生指出,由于上海国企下属子公司众多,员工持股仍有很大的空间,在持股比例和开放领域方面,力度和步子可以再大一点。


本文内容整编自: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