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1979年4月,时任中共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向中央提出“让广东在改革开放中先走一步”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人民始终牢记习仲勋同志的殷殷嘱托,恪守初心和使命,敢为人先,埋头苦干,全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走在全国前列,全省综合实力迈上历史性新台阶,全省地区生产总值从2012年的5.8万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8.99万亿元,连续29年居全国首位,五年年均增长7.9%。
其中,全省国有企业规模效益迈上历史性新台阶,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从2012年的32,469.41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90,476.29亿元,增长178.65%;2013—2017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总额 75905 亿元、利润总额 8044 亿元、上交税费 6646 亿元,分别比上一个五年增长60%、129.4%、92.7%。
这些历史性变革,对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发挥了排头兵作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饮水须思源!我们永远不能忘记,是习仲勋的非凡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果断决策和亲力亲为,引领了广东改革开放的起步扬帆,让广东在改革开放中先走一步,一步之先、步步领先,并努力走在全国前列。
国企改革是改革开放事业的应有之义!广东国企改革,作为全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内容,在习仲勋关于广东“先走一步”的改革思想指引下,率先在全国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同样在全国先走一步。
笔者有幸参与和见证了2004年广东省国资委成立以来广东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实践,通过查阅大量历史资料和分析研究,深切地感到,习仲勋关于广东“先走一步”的改革思想,具体到广东国企改革的思想,可分为三步来理解:
第一步,企业身份革命,就是要解决国有企业到底是什么,如何激发企业活力?如何使企业的结构类型从纯粹的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从政府的附属物向完全的市场主体转变。由于以放权让利为重点、扩大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推行,主要的是解决企业市场主体的问题,所以可将这一阶段的改革称为身份革命。
第二步,经营权革命,就是要解决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也即被称为“两权分离”的承包制的普遍推行,由于承包制的推行,主要的是解决企业经营权的问题,所以可将这一阶段的改革称为经营权革命。
第三步,所有权革命,就是要解决企业缺乏产权动力,国有资产实质上处于虚置状态的问题。
国企改革的核心就是创新企业管理体制机制,激发企业和经营者的活力,最终目的是提高企业质量效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
按照上述逻辑,本文试图采取梳理归纳、分析研究历史事件的方法,聚焦习仲勋关于广东“先走一步”的改革思想,将广东国企改革置于广东全省改革开放事业的大背景上来思考,先来梳理回顾“习仲勋让广东在改革开放中先走一步”这个重大事件的由来,再来梳理论述“习仲勋让广东国企改革在全国先走一步”。
历史是最好的老师。历史既是昨天的记录,又是把握今天、创造明天的向导!向历史学习!向习仲勋致敬!
习仲勋让广东在改革开放中先走一步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穿越40年的风雨历程,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在南粤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广东奇迹”。而“广东奇迹”的源头是习仲勋提出并推动的“让广东在改革开放中先走一步”。
忆往昔峥嵘岁月稠!让我们带着一颗感恩的心,重温习仲勋代表广东省委向中央“要权”这段波澜壮阔的历史。
“让广东在改革开放中先走一步”概况。时任中共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代表广东省委,在1979年4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向中央“要权”,希望中央充分发挥广东毗邻港澳、华侨众多、对外交往早的优势,赋予广东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先走一步的权力。这个向中央“要权”的“广东第一”,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1979年7月,中央发出50号文件,正式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自此习仲勋提出的让广东“先走一步”这个历史性决策豁然诞生,由期盼变为现实,成了中国改革开放征途上的壮丽篇章,展示了中央和习仲勋在这个历史性决策中不谋而合,上下同心。从此,广东迈开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性脚步,在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排头兵的作用。
——临危受命,主政广东。1976年后,广东面临着医治“文化大革命”创伤的繁重任务。1978年4月5日,习仲勋奉命南下广东,面对百废待兴、百乱待理的复杂局面和繁重任务,他团结带领省委一班人,积极参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促进了正在困惑、反思的广东干部群众的思想解放,推动各条战线的拨乱反正,端正思想路线,从而为实现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奠定了思想基础。习仲勋强调,广东毗邻香港、澳门,海外华侨众多,早在2000多年前出现海上丝绸之路时就与国外建立了频繁的交往。在香港、澳门生活的同胞绝大多数也是广东人。这种与港澳和海外交往、互补的关系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完全给砍断了,人缘、地缘的优势变成了“危险”,海外关系变成了“黑关系”。要求改变这种黑白颠倒的状况,恢复过去对外的交往,发展经济,改善生活,是蕴藏于广大干部、群众中的强烈愿望和巨大力量。省委责无旁贷,舍我其谁!
——系统谋划,探索新路。1978年4月以来,习仲勋带领省委一班人,全面系统谋划工作新思路、新举措,以便择机向中央汇报。比如,允许广东吸收港澳华侨的资金,从香港引进一批先进设备和技术、购进电力,在靠近香港处搞拆船业取得钢材等;允许广东在香港设立办事处,加强调查研究,与港澳厂商建立直接的联系;凡是来料加工、补偿贸易等方面的经济业务,授权广东决断处理,以减少不必要的层次、手续。这些在当时都属于要求突破旧体制的构想,代表了一种对改革经济管理体制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1978年11月10日至12月16日,中央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讨论从1979年1月起,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问题。习仲勋在会上提出了广东的构想,希望中央考虑如何利用广东的优势,特别是利用发展外贸的有利条件,给地方在发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上以更大的权力,使广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紧接着在1978年12月1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作出了把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
——问题导向,调研真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给南粤大地送来了一股强劲的东风。全会刚结束,习仲勋立即抓好会议精神的落实,决定组成由省领导带队的八个工作组、共三百多人,赴全省各地区和县、市开展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深入调查研究,理清工作思路,制订发展规划。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习仲勋进一步思考如何按照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广东的实际出发,把四化建设搞得快一些。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所宣布的要实行“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大政策”,给习仲勋以极大的振奋和启示。习仲勋经过缜密调查和充分论证得出的结论:广东的根本出路在于中央放权,希望中央给广东放权,让广东抓住有利的国际形势,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在四化建设中先走一步。这样,广东可以为国家多作贡献。习仲勋深情地说,有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精神食粮,如果广东还是慢步走或原地踏步,我的心里不安啊!
——责任担当,率先“要权”。1979年4月5日至28日,中央在北京召开中央工作会议,主题是讨论经济调整问题。习仲勋在发言中认为我国经济管理体制权力过于集中,集权和分权的关系没有处理好,再次请求中央给广东放权。他说:“广东邻近港澳,华侨众多,应充分利用这个有利条件,积极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希望中央给广东放权,让广东先走一步,放手干。”习仲勋直截了当地说,“广东希望中央给个新的体制和政策。‘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广东作为一个省,5000万人口,是个大麻雀,等于人家一个或几个国。但现在省的地方机动权力太小,国家和中央部门统得过死,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我们的要求是在全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放手一点,搞活一点。这样做,对地方有利,对国家也有利。”这番石破天惊的话,内容实在,分量重,反映了广东要求中央扩大地方自主权的强烈愿望。
在1979年4月17日的汇报中,习仲勋同志再次提出,广东临近港澳,可以发挥这一优势,在对外开放上做点文章;并且提出广东可以仿效外国加工区的形式,在毗邻港澳的深圳、珠海和重要侨乡汕头划出一些地方,单独进行管理,作为华侨、港澳同胞和外商的投资场所,按照国际市场的需要组织生产,可初步定名为“贸易合作区”。他再次希望中央让广东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先走一步。会议期间,邓小平听取了习仲勋的专题汇报,赞同广东关于请求下放若干权力和搞“贸易合作区”等富有创意的设想。当听到“贸易合作区”的名称时,邓小平说:“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开始就叫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引领航向,强力推动。1979年4月28日,中央工作会议结束后,习仲勋很快赶回广东,立即向省委常委传达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和向中央“要权”的经过。他特别强调广东要先走一步,不光是广东的问题,而是关系到整个国家的问题,是从全局出发的。习仲勋强调,广东这事,今天不提明天要提,明天不提后天要提。中国社会发展到现在,总得变,你不提,中央也会提。拼老命,我们也要干。他还多次讲,他当时的心情是“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喜的是,广东有了这个权,可以先走一步,充分发挥广东优势,也为全国探索一点经验,这个任务很光荣;惧的是,任务艰巨,缺乏经验,能否搞好,有些担心。1979年7月19日,中央下发了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文件指出:“中央确定,对两省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给地方以更多的主动权,使之发挥优越条件,抓紧当前有利的国际形势,先走一步,把经济尽快搞上去。这是一个重要的决策,对加速我国的四个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两省报告所建议的经济管理体制,即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实行大包干的办法,中央和国务院原则同意试行。”“关于出口特区,可先行在深圳、珠海两市试办,待取得经验后,再考虑在汕头、厦门设置的问题。”1979年中央“50号文件”下发后,习仲勋亲自抓落实,省委立即建立广东省经济工作办公会议,组成专门力量负责狠抓文件的落地生根。自此以后,广东根据中央的方针,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创办经济特区,踏上了光荣而又艰巨的历程。
雄关漫道真如铁!我们由衷地钦佩,当年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以人民利益为重,锲而不舍、孜孜以求,在拨乱反正中探索改革开放的新路,彰显出大无畏的革命精神、高超的领导艺术和非凡的聪明智慧,广东的“先走一步”这个权,确实来之不易。同时,我们又深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把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中央选定广东、福建作为实施对外开放战略的试验田和突破口,以便吸取经验、解决全国的问题,实在是明睿之举。
而今迈步从头越!我们欣喜地感到,当年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向中央“要权”、“让广东在改革开放中先走一步”这个壮举,是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的重大事件,其意义非常深远,它所体现的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已经成为广东精神的重要内容在广东人民中传承,成为广东人民以新的更大作为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不竭动力!
习仲勋让广东国企改革在全国先走一步
习仲勋关于广东“先走一步”的改革思想,直接成为广东省委向广东国有企业放权、让广东国企改革在全国先走一步的强劲催化剂和原动力。
通过梳理改革开放初期(1978-1993年)广东国企改革历程,在习仲勋关于广东“先走一步”的改革思想指引下,为了增强企业活力,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为核心,广东国企率先在全国进行了改革探索和创新,取得了可喜成效,成为全国学习的标杆。
——率先在全国探索国企管理体制改革。主要以超计划利润提成改革为主要内容。
1.以清远经验为改革样本,广东国企管理体制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按照习仲勋关于广东“先走一步”的改革思想,广东国企改革起步早,从企业扩权开始。广东的企业扩权始于清远。1978年10月起,清远(县)就移植农村改革的成功经验,率先在所属的17家国有工业企业实行超计划利润提成奖,取得显著效果,拉开了国企改革的序幕。
1978年前三个季度,清远(县)所属的国有工业企业均不能够完成产值、利润计划。为了扭转这个被动局面,从1978年10月起,清远(县)率先在4家国企试行“超计划利润提成奖”,扩大企业自主权,使奖金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这一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见效时间很快,生产大幅度增长,利润成倍增加。从1978年10月起经过3个月实践,到当年年底时,4家国企的10—12月的利润比之 1—9月还多35%,超额完成年度上缴利润计划的33.8%。改革的探索与实践初见成效,清远(县)坚定了改革的信心和决心,从1979年起在所属的17家国有工业企业全面铺开。1980年4月,清远(县)进一步改革工业管理体制,撤销局一级工业机构,充实各专业公司,对人、财、物、产、供、销实行统一管理,并相应扩大企业的经营管理权限。清远(县)经委统一对县财政实行上缴利润承包,企业则对经委承包,开创国企承包之先河。
2.习仲勋鲜明地肯定了清远经验,坚定不移推广清远经验。习仲勋在关键时刻为广东改革掌舵把向,决定总结推广清远经验,在全省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探索。1979年8月11日至23日,广东在广州召开全省工业交通增产节约工作会议。围绕肯定还是否定“清远经验”,与会者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有的部门认为企业利润包干是挖社会主义墙脚,发放奖金是资本主义“物质刺激”。在这个关键时刻,习仲勋鲜明地肯定了清远经验,并要求各地在县属国有工业企业中推广清远经验。1980年6月10日至21日,广东召开全省工业交通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工作会议,习仲勋在会议上再次肯定和支持推广清远经验,指出清远经验对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改善企业管理,挖掘潜力,促进生产,增加财政收入,促进上层建筑和经济体制的改革,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为了帮助大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习仲勋还专门深入清远(县)所属的国有工业企业进行实地调研。
在习仲勋的亲力亲为下,同年7月29日,广东批转了《清远县国营工业企业试行超计划利润提成奖和改革工业管理体制的情况报告》,指出清远经验“是一种大胆的、可贵的尝试”,“实质上是对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清远经验,要求各地学习借鉴清远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弘扬认真细致的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扩大企业自主权,进一步搞活经济。
3.推广清远经验取得巨大成功。根据1980年底统计,广东全省100个县和县级市,已有63个县市仿效清远办法,改革了工业管理体制,48个县市经委对财政实行包干,22个县市经委在银行独立开户。
1980年8月1日的《人民日报》和8月2日的《南方日报》,均详细报道了清远率先试行国有企业“超计划利润提成”改革的经验,在全国、全省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成为广东、乃至全国国企体制改革的先行者、试验者。
全国有363个县和17个小城市学习清远体制改革的经验,广西决定全区各县推广清远经验,于1982年5月8日,批转省经委《关于进一步学习推广清远经验的意见 》的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总结经验,统一思想,把推广清远经验深入下去”。清远经验不仅受到全国各地的关注,而且引起了中央的重视。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广东省清远县试行县经委统一领导全县企业的经济活动,几年来已取得了很好效果。”到1983年春,全省有78个县市推行了清远超计划利润提成奖的经验,有半数以上的县市改革了工业管理体制。清远经验是工业管理体制改革迈出的第一步,对广东乃至全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曾起过积极的促进作用。
——率先在全国探索国企分配制度改革。主要以利改税改革为主要内容。
1.广东的“利改税”走在全国前列。按照习仲勋关于广东“先走一步”的改革思想,1980年起,广东在少数国有企业进行利改税的初步探索。广东从1980年的10月1日起,在广州缝纫机工业公司等8家国营工业企业以及高州县国营工业企业进行独立核算、国家征税,自负盈亏的试点。为了规范试点工作,1980年11月8日, 广东下发了《关于在国营工业企业中进行“自负盈亏”试点的通知》,明确了试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办法。各试点企业都按照独立核算、上缴利税、自负盈亏的原则建立了各种责任制。
2.率先实行第一步“利改税”(1983年—1984年9月)。1983年6月起,广东对国营企业实行第一步利改税改革,并在中等城市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核定企业留利水平和人均留利额三方面比全国更放宽一些。基本特点是税利并存。凡有盈利的国营大中型企业,根据实现的利润,按55%的税率交纳所得税,税后利润一部分上缴国家,一部分按国家核定的留利水平留给企业。
3.率先实行第二步“利改税”(1984年10月以后)。1984年第四季度起,广东对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的第二步改革,从税利并存逐步过渡到完全征税。广东实行利改税第二步改革之后,逐步解决了政企不分这个老大难问题,增强了企业活力,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涌现了一批像广州绢麻纺织厂等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但是,税制改革对企业的激励作用有限。于是,开始围绕企业经营机制探索新的企业改革办法。
——率先在全国探索国企经营机制改革。主要以承包经营责任制改革为主要内容。
1.广东推行承包制走在全国前列,最初是试行经济责任制。按照习仲勋关于广东“先走一步”的改革思想,广东及时借鉴农村经济责任制的有效做法,1980年起,试行各种盈亏包干办法,省和部分市(县)先后在一些行业和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用所得税和其他税种提留形式代替上缴利润,并实行“税前还贷”和“减税让利”政策,进一步调整了国家同企业的关系。1981年,在总结前两年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基础上,广东创新了经济责任制,创造性地提出“包、联、通、 创、学”(即承包、联合、流通、创新、学先进)五字方针,推行以“包”字为主要内容的各种盈亏包干责任制。
2.广东全面推行企业承包责任制。1984年起,广东将财政包干体制与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相结合,坚持“分级承包”的做法,使企业显现了新的活力。到1987年底,广东省有95%以上的国营工商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针对全省工业企业第一轮承包于1990年底到期的实际情况,广东在总结该轮承包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搞好全民所有制企业新一轮承包经营责任制的通知》,明确了新一轮企业承包的具体政策、基本机制等,主要包括:完善承包方案,合理确定承包基数;健全承包指标体系,承包指标由过去只简单标定经济效益变为综合考察、管理、后劲三方面的复合指标体系;强化企业的约束机制和风险机制等。至1991年3月,全省19个市的预算内国营工业或市直属工业企业,基本完成第二轮承包任务。至4月下旬,全省国营商业企业也基本上完成了第二轮承包。
3.广东在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上的实践和探索,为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的探索提供了有益借鉴和启示。广东推行经济责任制效果明显,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改变了吃“大锅饭”现象,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开始确立,企业后劲有所增强。1983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从1979年开始,在169户企业中,试行扩大企业主权;在此基础上,全省有九成的县以上地方国营企业,实行以盈亏包干为主的各种经济责任制。特别是冶金、航运、邮电等部门,实行了全行业盈亏递增递减或定额包干,效果显著。不少企业实现了国家多收、企业多留、个人多得的要求。
但是,也出现了承包基数的随意性、承包指标和承包期的主观性、“鞭打快牛”、行为短期化和负盈不负亏等问题,也不可能建立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承包制虽然较原来的企业改革措施更加强化了企业的自主权,但它内在的缺陷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传统体制的弊端,所有权和企业重大决策的经营权都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在生产经营上没有完整的自主权,无法真正搞活,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成为企业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
于是,广东国企改革必然转向所有权革命,即转向以企业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为主要内容的国企改革新阶段(1993—2003),再到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阶段(2003—2012),然后到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企改革新时代(2012以来)。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历史上任何一次真正的改革,总是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先导的。没有解放思想,就没有改革开放;思想越解放,改革步伐就越大;观念不断更新,改革就不断深化。
广东是幸运的,习仲勋让广东在改革开放中先走一步!广东国企是幸运的,习仲勋让广东国企改革在全国先走一步!
广东人民是幸运的,习仲勋让广东人民在共同富裕中先走一步!
让我们铭记“先走一步”的初心,强化“先走一步”的责任,担当“先走一步”的使命,推动广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持续保持“先走一步”!
作者:杨志坚(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来源:《广东经济》2018年7月刊
转自:“广东经济”微信公众号